2020年4月3日晚,江阴市体育中心维护员陆某在开展日常维护工作时发现,部分线路温度过高,这一现象通常与负载电流的增加密切相关。经过仔细查找,陆某在体育中心地下室弱电间发现一台机器,上面装了很多显卡,并且正在运作,导致线路温度过高的源头也正是这台机器。这台机器是做什么的,又是由谁安装在此的,陆某意识到事情并不简单,于是立马拨打110报了案。摘要:2020年4月3日晚,江阴市体育中心维护员陆某在开展日常维护工作时发现,部分线路温度过高,这一现象通常与负载电流的增加密切相关。4月4日上午,民警根据搜查出的“矿机”数据中绑定的账户信息,查出了这些“矿机”的机主为江阴市体育中心管理部的工作人员焦某。...
接到报警后,江阴市公安局君山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民警到场后也无法辨别这台机器的具体用途。经过网安、信通等专业部门调查后发现,这是一台用于“挖掘”网络虚拟币的“矿机”。
据专业人士介绍,网络虚拟矿机,是用于赚取虚拟货币的电脑,多采用罗列大量显卡的方式工作,故此需要消耗大量电能,一台机器每天24小时,需要耗电20多度。如果正常购买电能,用于生产虚拟币,几乎是没有利润的。民警意识到显然是有“矿主”动起了歪脑筋,“傍”上公共用电以降低自己的成本。于是立即对整个体育中心进行检查,在几处机房的地板下面发现了另外7台同样的“矿机”。
那么,这些“矿机”究竟是谁放在体育中心内的呢?4月4日上午,民警根据搜查出的“矿机”数据中绑定的账户信息,查出了这些“矿机”的机主为江阴市体育中心管理部的工作人员焦某。当天中午,迫于压力,焦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向警方坦白除去这8台“矿机”外,还有5台放置在体育中心其他隐蔽地点的“矿机”,并且带民警将所有“矿机”搜查出来。
据焦某交待,自2018年年底以来,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通过自行组装、网上购买等方式,陆续配置13台用于挖掘虚拟币“以太币”的“矿机”,同时利用自己工作便利,安装至江阴市体育中心内老体育馆、游泳馆和新体育中心三个场馆的隐蔽处盗取公共用电用于“挖矿”。他每天通过手机软件查看“矿机”运行状态,通过出售“以太币”从中获取收益的违法犯罪事实。平时体育中心用电量较大,焦某将所有“矿机”分散安装在各个场馆内,各处多出来的用电量均不高,没有引起其他人的注意,而疫情期间体育中心多场馆停止使用,焦某的“矿机”产生的用电量异常终于被维护人员发现。
焦某说自己安装的机器每天能挖掘0.14个左右的虚拟货币“以太币”,按照市场价格这些“以太币”可卖得140元人民币左右。而这一年多以来,焦某通过“矿机”出售“以太币”获利不到4万元,但其用于组装这些“矿机”的费用超过5万元,可以说是得不偿失。另外,其一年多来盗用国家电力4万余度,价值2万余元,构成盗窃罪,因此焦某还要面临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