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无能为力!投资虚拟货币血本无归,20万损失难以追回》摘要:当地一审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16条的规定作出判决,因为李京与HB公司约定的仲裁条款已经生效的裁定书确认有效,所以本案纠纷应当由仲裁机构仲裁,法院没有主管权,因此驳回原告李京的起诉。...
在上一期文章中,我们介绍了一位投资者因投资蒂克币而血本无归,法院也无法帮助他追回损失的案例。这引起了大家的热烈讨论,许多人认为主流货币如比特币或以太坊是无风险的投资选择。但是,我们接下来要介绍的案例将告诉大家,投资虚拟货币也存在巨大风险。
李京是一位虚拟货币投资者,自2013年起在HB网进行虚拟货币交易。然而,由于市场波动和操作时机不佳,他只赚了一些小钱。不甘心的李京转向了杠杆交易,希望能够获得更高的回报。然而,他最终在杠杆交易中损失了近60个比特币和将近1000个以太坊,价值约22万元。
面对这样的损失,李京决定起诉HB网,要求赔偿损失。然而,被告公司却以用户协议中的仲裁条款为由拒绝受理法院审理,要求通过仲裁解决纠纷。最终,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裁定本案应当由仲裁机构解决,无法受理。
这样的案例引发了人们对虚拟货币投资的思考。2018年,中国多个监管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提醒公众虚拟货币市场存在着非法集资、传销和诈骗的风险。
这个案例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警示,投资虚拟货币并不代表风险就会消失。对于虚拟货币,您有何看法或经历?欢迎在评论中分享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