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朋友带您玩“虚拟货币”被骗可以起诉吗?法庭发言!

摘要:(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等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规定,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卷、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融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任何组织何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

文中提到了朋友之间的投资纠纷,涉及到虚拟货币的交易和法律责任。法院在审理中认为,虚拟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投资交易不受法律保护。这一案例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虚拟货币的交易需要谨慎,以免上当受骗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通过这起案例,展示了对虚拟货币交易的法律态度和风险警示,为投资者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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