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韩国税务局宣布,通过冷钱包(线下钱包)和其他非托管和分散的虚拟资产钱包持有虚拟资产的情况不包括在海外金融账户中。 据悉,2023年6月,韩国国税厅首次将虚拟资产纳入境外金融账户申报,要求超过5亿韩元的虚拟资产用户向国税厅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