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币赚5000万违法吗?

炒币 2023-11-17 57
违法。2021年5月18日,央行与三部门合作,定性炒币涉嫌定性炒币「非法融资」。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交换业务、虚拟货币交换业务、虚拟货币交易、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销售代币票券、私人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融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严格禁止,坚决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的有关非法金融活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海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中国居民提供服务也是一种非法的金融活动。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仍为其提供营销宣传、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服务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

货币投机只是为了买卖数字货币。货币投机有两种投资方式,短期货币投机和长期货币投机,短期货币投机是快速买卖,长期货币投机是数字货币的长期投资,当达到预期价值时,两种货币投机方式相同,但数字货币时间不同。官方账号:博森科技蝴蝶。

以常规交易为例,比如你用10元人民币和商家换了一碗面条。在这个过程中,你用钱换食物和商店的服务。此外,交易也可以是物易物,比如你用猪和别人交换三只狗。

同样,数字货币交易是指买卖双方使用数字货币进行交换,每种数字货币都有自己的实时价格。交易会收费,就像股票交易有手续费一样,政府有印花税一样,收取提款时会收取矿工费,但请注意,这里的收费主体完全不同。

主要区别在于,股票交易费用制度由政府制定;数字货币交易费用由交易所收取,矿工费用由矿工和网络是否拥挤决定。

此外,数字货币交易是数字货币对数字货币的交易,不像股市中的法定货币作为交易的媒介;

虽然有类似法定货币的稳定货币,但显然不能在没有政府支持的情况下发挥法定货币的完全作用。

法律依据

《非法集资防范和处置条例》

第十条 处置非法集资领导部门会同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的互联网信息、网站、移动应用等互联网应用的监控。处置非法集资领导部门认定为非法集资的,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应当立即依法处理。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应加强对客户发布信息的管理,不得制作、复制、发布或传播涉嫌非法集资的信息。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信息,应当存储有关记录,并向处理非法集资的领导部门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络信息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外汇局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理虚拟货币交易投机风险的通知

(1)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相同的法律地位。BTC、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算法、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数字化存在的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律偿还性,不应作为市场上的货币流通。

(2)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交换业务、虚拟货币交换业务、虚拟货币交易、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销售代币票券、私人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融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严格禁止,坚决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的有关非法金融活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海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中国居民提供服务也是一种非法的金融活动。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仍为其提供营销宣传、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服务的,追究其有关责任。

(4)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纠纷。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反公共秩序、良好习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有关部门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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